关于开展三屯河水流域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通告的补充说明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昌吉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关于开展三屯河水流域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通告于2020年11月4日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现将自然资源登记工作截止时间由2020年11月10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0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预划分,自然资源登记类型、范围,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配合事项不变。
特此说明。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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