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彩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1号(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关于新疆彩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1号(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新疆彩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1号(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告。
2021年4月10日
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新疆新疆彩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1号(平板玻璃用)石英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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