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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七十三项 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2-18 13:24:0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七十三

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第七十三项问题,昌吉市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落实,现已完成整改任务,昌吉州自然资源局会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了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七十三

昌吉州硫磺沟内小煤矿多年无序开采,地表破坏严重,先后形成28个采坑。昌吉市政府及其国土部门生态恢复进展缓慢,直至2017年7月才编制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现场抽查发现,昌吉市仅对两处最大采坑进行了简单回填,其他采坑基本未开展生态恢复;兖矿集团硫磺沟煤矿煤矸石堆放未落实分层压实要求,存在自燃现象;景园集团煤矿在未落实任何环保要求的情况下,于2016年进行煤炭开采,废渣和原煤就地堆放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昌吉州硫磺沟28处采坑的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

整改措施5、2019年底前完成10处采坑的治理任务;

整改措施6、2020年底前完成11处采坑治理任务。

2019年2月委托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对ck27、ck28号2处采坑,委托新疆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对ck1-ck23号23处采坑的“一采坑一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和善,并于2019年5月22日,邀请自治州评审专家组对各采坑现场进行了查看,于2019年5月24日对25个整治方案进行评审并通过;截止6月30日,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7、28等14处采坑全部完成施工。累计完成土方量4585640立方米、平整场地2120800平方米、撒播草籽面积2120800平方米、设置围栏7335米

同时已于7月5日提前启动CK1-CK11采坑的治理工作,截至8月31日,1、2、3、4、5、6、7、8、9、10、11等11处采坑全部完成施工。累计完成土方量1523468立方米、平整场地740800平方米、播撒草籽面积740800平方米、设置围栏2165米。

   已完成治理的采坑均通过州自然资源局专家验收,治理效果达到方案设计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州自然资源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负责。

公示时间:201912月18日至201912月24日,共7天。

受理部门: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4-2348914

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设路106

   编:831100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19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