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林、马春红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9/2019-000056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21 |
| 文 号: | 昌州自然资党发[2019]5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王林、马春红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关于王林、马春红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州局党组决定:
王林同志任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储备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3月起计算。
马春红同志任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8年2月起计算。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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