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州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立足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扎实推进空间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确权登记等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法治自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1.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二是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及党组会前学法,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三是按照《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采取自学与集中、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学法教育,班子成员进行学法讲座。今年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7次,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47次,逢九学法9期,系统学习了各类法律法规40多部,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不断加大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力度。加大强对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一是积极举办自然资源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系列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以及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加强涉及土地、规划、等业务知识培训。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相关部门的各类培训、庭审直播观看等活动,要求要认真学习消化培训内容,学以致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类学法考试,及格率达100%,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切实依法行政,严格持证上岗。同时,注重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到领导述职和个人年度考核之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树立有解思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保障土地要素供给。制定出台《昌吉州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效能十条措施》,最大限度容缺受理、最快速度并联审批,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快报快审快批。实现了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2.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昌吉州七县市(园区)登记中心通过内嵌集成和共享平台查询实现与住建、公安、民政、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共享。
3.推动不动产登记并联办理。继续深化应用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系统,各县市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昌吉市率先实现同一银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截至目前今年来共办理“带押过户”76笔。
4.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通过“自治区不动产网上服务大厅”,实现涉企不动产抵押登记等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今年来共办理企业网上抵押业务142笔。
5.完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数据。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功能,实现新增不动产实体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生成。今年来全州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并质检通过率从95%提升到100%。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1.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面对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激增、案情日趋复杂、办理难度越来越大的新形势,自然资源局切实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能力和水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府合法规范为民的形象。依照《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行政败诉案件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方案》梳理全州2022年以来行政败诉案件,研究分析败诉原因,找问题、定措施,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2.落实信访法治化工作。持续开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通过严格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等工作制度,印制“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图”,切实规范我局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信访事项“一事一专班”工作机制,办理信访事项48件,已办结44件,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推进矛盾化解。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
1.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及时、便民原则,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成政务信息公开139条。
2.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4年我局共承办(协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8件,主要涉及生态修复、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方面,全部按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均100%。同时按照要求将答复意见公布在州政府网站,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议。
(五)不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体系建设。
1.着力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矿山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照履行执法监察职责,紧盯无证开采、私挖滥采、越界开采和各类非法占地建设环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2.着力转变执法工作观念。开展执法工作时,着力把执法监察工作放在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同保障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以执法实际成效助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3.着力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在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前提下,始终把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支撑“八大产业集群”建设贯穿于执法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支持政策,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参与重大项目报件审核,帮助、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及时履行报批手续,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促使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受益。
4.着力盯紧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在积极配合推进各项土地专项整治和严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同时,锚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控零”目标,严肃调查处理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围绕配合主管部门深化“圈而不探”专项整治、紧盯矿产资源集中区、违法易发高发区、砂石料盗采区,严查无证、越界勘查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持续推动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工作机制,坚决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5.着力强化科技支撑保障。充分用好指挥调度平台以及国土调查云、无人机等软硬件平台,推动“智防、技防、人防”相结合,“天上、线上、地上”相贯通、全覆盖,实现从“慢一步”到“快一拍”,在科技赋能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与职能工作、执法工作有机融合还未形成体系,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普法宣传的覆盖率有待提高。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普法宣传相对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仍然较为单一,常态化学法普法措施针对性不强。普法经费投入不足,宣传资料量上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加之,各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组织开展宣传的形式缺乏创新,影响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效果。。
(三)土地执法力度不够。依托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案源,对存量违法用地及用途管制制度实施意识不够。基层执法人员对矿产资源管理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强化有解思维,聚焦州重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依法依规科学高效实施自然资源管理,助推全州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尽职尽责,扎实工作。
(二)强化依法行政、有序推进法治自然工作。一是制定2025年度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土地日、矿产资源法实施日、宪法日等纪念日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按照我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类文件的制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落实责任强化担当,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要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按照法定途径分类依程序规范处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民诉求和网络舆情处置,密切关注网络热点问题,高质量持续推进信访工作开展。
(四)严格执法监管、规范自然资源秩序。一是严格遏制增量,针对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统筹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二是加大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好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作用,严格行政问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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