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工程修复与转型利用并重,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州已修复矿山面积704.75公顷(10571亩),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104%,治理成效显著、生态效益突出,为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贡献了昌吉力量。
一是系统谋划,分类施策提升治理精准性。将全州54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全部纳入《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统筹考虑图斑地理位置、恢复难度、利用价值等因素,科学划分工程治理、转型利用、自然恢复三类修复路径,指导各县市、准东开发区因地施策、分类推进,实现治理方式精准匹配。
二是多方统筹,凝聚合力保障治理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用好州财政配套资金,累计投资实施生态修复项目4个,恢复治理矿山图斑68个。各县市及准东开发区主动作为,自筹资金实施修复项目14个,治理图斑90个,构建起“上级支持+地方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是盘活资源,转型利用激发治理潜能。对于具备再利用价值的废弃矿山,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修复与开发。目前已有17.8公顷土地通过重新设立矿权、建设医疗设施、厂房等方式实现再利用。同时,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导向,正积极对接新能源等产业项目,推动“废弃矿山”向“绿色资产”转化。
四是顺应自然,科学推动生态系统自我修复。针对木垒县等地部分破坏较轻、水土条件适宜的废弃矿山,采取封育保护、动态监测等轻微干预措施,促进生态系统自然恢复。经专家评估认定,全州已有18个图斑、30.35公顷矿山达到自然恢复标准,实现生态效益与治理成本“双优”。
下一步,昌吉州将继续巩固治理成效,在“十五五”期间积极申报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动态清零,为建设美丽昌吉、筑牢生态屏障接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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