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区、州重点工作,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各类规划在国土空间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导作用,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新格局。
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昌吉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州、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顺利通过自治区第三方专家审查,州级和4个县市规划成果被评定为优秀。目前州级国土空间规划已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和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已通过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已提交州人民政府。在全疆率先启动7个县市和准东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启动46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149个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准东开发区专项规划编制以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整理入库州县两级规划成果等数据307项,完成全州规划管理、监督、实施“数字化”平台建设。
二是做好城乡规划服务保障工作。强化规划与土地政策的深度融合,2023年以来,共审查规划方案534项,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431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99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40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38项、出具竣工规划认可书180项。强化规划许可的数字化赋能,开展规划许可“一书三证”业务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的信息交互,实现规划许可业务“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网上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对6个县市(园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开展别墅、经营性自建房、低层高档住宅“私搭乱建”问题摸排,从用途管制、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等方面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在规划管理中强化底线思维和安全意识,全面落实消防设施规划、停车位配建、规划方案消防审查、违法建设拆除等消防安全要求,全州共查处拆除48处违规搭建彩钢板房,拆除面积2582.5平方米。
三是全力推进州、县两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昌吉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在全疆率先完成州、县两级天池、江布拉克、鸣沙山等19个自然保护地、84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完成七个县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更新工作。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工作,办理林权证书110本。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紧盯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奇台县的改革任务,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率97.5%,全州总登记率91.14%。
四是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编制发布《昌吉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完成27处历史遗留采坑治理,恢复治理面积150.8公顷。成功申报2024 年自治区财政出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总资金996万元。督促全州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山全部设立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生产矿山基金提取率97.5%,基金建立率、提取率、提取总额居全疆前列。完成44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确认治理恢复面积129.5公顷,居全疆首位。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已建成12家国家级绿色矿山、10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创建数量居全疆首位。加强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保护,吉木萨尔县西大龙口二叠系与三叠系界线层型剖面等5处被列为自治区第一批重要地质遗迹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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