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政法综合类46号提案的答复
尼加提等委员:
您提出的政法综合类46号《关于缩短建设用地报批程序时限的提案》已收悉。结合自然资源工作要求,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融合相关职能,粗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按照2019年11月2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已通过多种措施推动此项工作:
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与发改部门对接,并深入县市、园区进行调研,全面掌握重点项目及县市、园区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台账,按项目开工时间进行排序,帮助指导县市、园区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二、强化规划管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建设项目用地的统筹安排中,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作用,强化规划的管理和实施效能,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于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确实无法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选址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依法按程序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同时积极引导重点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有效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压力,避免因土地转用及征收审批、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周期过长而影响项目落地。
三、遵循“保障重点、保障急需”的原则,推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联系协调制度、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制度、报部厅审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事周期,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速度。
四、实行“三快三不三变”(快报、快审、快批,不压件、不推诿、不拖延;变坐等报批为上门服务、变送来审查为提前介入、变不合格就退件为主动指导)工作方法,提升审批效率和工作效能,主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用地报批严格执行限时办结、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五、实施通报制度及责任究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供应进展情况进行周通报,月督导,实行台帐销号制度,做到“以天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季”,实时掌握每个项目的土地供应情况。
通过上述各项措施的落实,缩短了建设用地报批时限。
感谢您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我们希望在今后工作继续得到您们的支持。
分管州领导签字: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艳 电话:1399935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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