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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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劳务品牌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21〕19号)、《关于印发〈昌吉州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就办发〔2023〕7号),经劳务品牌建设单位自主申报、县市人社部门初审、州人社部门复审和现场核查评估,现将拟认定为州级劳务品牌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05,2206010。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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