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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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昌吉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的通知
县市(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昌吉州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和规范对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综合管理,充分发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效能,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2〕37号)等有关规定,围绕区、州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了《昌吉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
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0994-2206024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性项目目录
2.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产业需求指导目录
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4.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州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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