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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4 17:11:00 来源:昌吉州司法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昌吉州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邮编831100,联系人:冉兴华,联系电话:0994-23379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州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法规科各负其责,统筹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二)夯实举措、提高质效。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日志制度,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三)加强监督保障。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具体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常态化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不段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监督考核制度,确保依据本单位职能,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1年未发生因被投诉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科研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急需规范性培训和提高。后期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情况报告。

昌吉州司法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