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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

同志

领导职务

昌吉州司法局党组书记

领导分工

负责党组全面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机关和律师行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建带团建、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访惠聚”、 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统一战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依法治州、法治督察、行政立法、乡村振兴、禁毒、机关工会、老干部管理、社区大党委共建共筑等工作。

领导履历

张磊,女,汉族,1969年5月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党组书记。曾任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昌吉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县);昌吉州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