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检法司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玛纳斯县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11月29日,玛纳斯县司法局组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律师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行政审判讲堂”第九期培训,并邀请县检察院人员共同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授课。胡教授以“行政处罚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为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对行政处罚法与其他单行法律之间的关系、行政执法中的处罚原则、行政处罚的对象和行政处罚追责期限的计算方法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与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内容紧密衔接,切实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为玛纳斯县执法人员高效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培训结束后,县司法局局长李新花同志根据胡教授授课内容,给参训人员详细讲解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确保今后行政处罚做到过罚相当,法理相融。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张峰说:“之前我们一直认为行政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但是今天的培训让我认识到了二者之间是基础法与单行法的关系,接下来我们会认真研究二者关系,做到既要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也要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室主任葛荣说:“通过培训使我对行政处罚法作为基础法的论述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今后行政处罚中,执法单位为避免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的问题,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从轻、减轻、不罚等相关规定围绕当事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综合考量处罚数额,做好释法说理,让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以“共学”凝“共识”促“共进”,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为行政执法人员“赋能”,推动玛纳斯县行政执法规范性及执法质效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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