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国务院批准,由司法部统一部署实施新版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证件,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可手持、可挂戴,金属质感的大红国徽和印制防伪标志及二维码样式更加体现执法工作的庄重威严。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推行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的实施方案》要求,昌吉州严密组织全州新版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目前首批1794本行政执法证件已全部发放到位。全程经过培训学习、单位申领、州司法局初审、司法厅复审、网络测评、证件制发等六个环节,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对身份非在编在岗、学习培训未达规定学时和网络测评不合格人员一律不予发放执法证件,保障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符合持证上岗要求。
严部署,打好证件换发“责任牌”。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开展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中全州行政执法单位账号进行梳理、增减及修改完善。要求执法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明确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为高效开展换发新版证件工作打好基础。
定方案,打好证件换发“保障牌”。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此次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证件申领换发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同时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针对系统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及时解决换证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证件换发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强审核,打好证件换发“质量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要求,此次证件换发需对拟申领的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信息、证件编号、照片等信息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修改,确保持证人员资格真实、信息完善、数据准确。对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和因调离、辞职等原因离开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清理,防止相关人员离岗后违规使用行政执法证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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