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33/2020-000002 | 信息分类: | 司法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08 |
文 号: | 昌州司办〔2020〕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开展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 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宣传的活动通知 |
各县(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办公室,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州直企事业单位,自治区驻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识别、应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的意识,从根源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现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打击违法犯罪 共创平安昌吉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7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刑法》中与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有关的条款,以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与预防通讯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宣传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的基本知识。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严重危害后果、举报途径等,教育和提高社会公众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
(三)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针对近年来在电信网络非法集资领域频发的等十多种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利用好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提高宣传实效。
四、宣传形式
(一)组织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平台、门户网站、微博、抖音、直播平台等新媒体每周发布1篇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的知识帖。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律专家、学者通过上“网课”的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1次集中辅导。
(二)加强服务窗口的宣传教育。在银行、电信公司的营业网点和有关服务窗口,采取电子显示屏连续走屏、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张贴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和口号标语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
(三)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利用好各类传统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张贴宣传画报、标语、法律法规等形式,宣传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广播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载体,采取专题、专栏、报道和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片等形式开展宣传。
(四)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访惠聚工作队要利用走访入户,对辖区内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进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知识的宣讲。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要采取多种形式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1-2次法治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形势的严峻性,防患未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大力开展面向公众、面向基层的宣传活动,全力推进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
(二)贴近群众,创新方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积极借助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和处置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
(三)注重效果,针对重点。丰富宣传形式,采用“以案释法”等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紧抓落实,全力做好宣传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活动图片、宣传材料及其他宣传凭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司法局),依法治州办公室将适时对部分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在绩效考核中将扣除相应的分值。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宣 传 部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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