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2〕28号)文件,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调增昌吉州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亿元。
附件2-2023年昌吉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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