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情况
2021年,昌吉州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总额1434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总额1435.18万元相比,减少1.18万元,降低0.08%。按照科目汇总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95万元,与2020年预算95.23万元相比,减少0.23万元,降低0.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车辆购置费1339万元,与2020预算1339.95万元相比,减少0.95万元,降低0.0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9万元,与2020年预算1339.95万元相比,减少0.95万元,降低0.07%;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区、州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大型表演活动和体育赛事,减少剪彩、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等各类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出访活动,全面停止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审批,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心、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
附:名词说明
一般公务用车:指为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符合车辆配备标准配备的,用于各类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其他车辆: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大中型客车辆、载货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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