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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9-28 11:54:0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次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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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州由森林公安局承担的涉及野生动植物的行政处罚以外的涉及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州林木种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20年度,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4个处室,分别是: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大队(检疫科)、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大队(测报防治科)、林木种苗执法大队(种苗管理科)、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法制科、质量监督检验科)行政科。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65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71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增加。本年支出58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8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支出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65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30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5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58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22万元,占48.39%;项目支出299.98万元,占51.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9.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3.36万元,增长25.3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58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8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支出增长。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78.87万元,决算数659.3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6.42%,主要原因是:增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229万元;种苗项目经费5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调查和检疫宣传经费7万元,全州种苗培训业务和森防培训业务2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78.87万元,决算数581.2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8.41%,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支出299.98万元,其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支出234.8万元;种苗项目经费60万元;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支出5.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2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6万元。

2130204 事业机构260.56万元;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78万元;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94.2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8.15万元、津贴补贴53.22万元、奖金35.45万元、伙食补助费20.67万元、绩效工资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3万元、住房公积金24.74万元、退休费1.94万元、生活补助1万元、救济费0.89万元、奖励金0.26万元。

公用经费33.04万元,包括:办公费3.36万元、咨询费0.1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1.89万元、物业管理费0.29万元、差旅费0.97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劳务费11.93万元、委托业务费0.98万元、工会经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47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降低5.33%,主要原因是能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认真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因公出访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财政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7万元,降低0.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5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没有预算安排无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车辆过路费、车辆维修费、车辆检测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本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没有发生支出费用。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1.47万元,决算数11.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能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认真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因公出访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1.47万元,决算数11.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能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认真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昌吉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日常公用经费33.04万元,比上年减少3.42万元,降低9.3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2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8辆,价值159.21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拉运防治药剂药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38.18万元,2020年度项目收入356万元,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99.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94.2万元。其中:

1、林果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3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用于对苹果病害、光肩星天牛、白蜡窄吉丁、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葡萄蛀果蛾、扶桑绵粉蚧、枣实蝇的专项调查(普查)开展监督检查、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通过项目实施,遏制了苹果病害、白蜡窄吉丁、光肩星天牛进一步传播蔓延,保障林果产业安全,确保林农收入不受影响,潜在的经济效益明显。自评得分91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林果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补助4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强化林业植物检疫管控,开展植物检疫法规宣传,提高公民自觉遵守检疫法规意识,强化植物检疫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检疫行政行为,杜绝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总体完成率100%。自评得分95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昌吉州苗木花卉产业联盟大数据信息平台2.0版迭代升级费用10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逐步扩大平台服务范围,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完成10家成员单位“线上苗圃”试点。根据线上运行情况改进系统,完成系统更新升级迭代至2.0版。总体完成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种苗工作调查及培训费用20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2020年9月30日资金到位,因疫情未按时开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种苗工作调查及培训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实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1年在疫情管控期间,积极组织项目实施,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5、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用40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开展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做好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掌握全州苹果病害、光肩星天牛、白蜡窄吉丁发生情况,运用性诱等手段有效监测松材线虫、美国白蛾、葡萄蛀果蛾、扶桑绵粉蚧、枣实蝇的传播蔓延情况,预防新的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药剂储备,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0年9月资金到位,因疫情原因错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效期,未能按时购置防治药剂开展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做好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1年通过公开招标购置防治药剂,同年3月开展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做好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药剂储备,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6、第九届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补助资金50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成功举办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提高公众对种苗产业的认知关注度。总体完成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7、森林植被恢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29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苹果病害重点防治项目的实施,购置了防治药剂,有效遏制苹果病害的传播蔓延,保障林果产业安全,确保林农收入不受影响,潜在的经济效益明显。二是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购置了苹果病害防治药剂,减轻了苹果病害的发生,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确保林农增收,确保社会稳定,社会效益显著。三是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了苹果病害防控能力,迟滞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速度,保障林果健康生长,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总体完成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采用第三方采购的方式,采购周期过长,药剂到位时间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治效果。二是项目实施单位今后要科学合理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采购科学、合理、有效的药剂种类。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实施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确保资金使用取得显著效益。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充分认识苹果病害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二是加大物质保障资金投入,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县市辖区苹果病害监测调查及防治。

8、举办第六届苗木博览会项目经费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成功举办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提高公众对种苗产业的认知关注度。总体完成率89%。自评得分89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按资金使用计划完成支付,结余资金交回财政。项目已如期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切实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深入了解调研新疆种苗花卉产业发展情况,分析产业发展状况,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要规划设计苗木博览会,确保展会顺利完成。

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新疆昌吉回族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XLS

      2、昌吉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