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研究拟订自治州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深化自治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自治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县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自治州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健康昌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负责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自治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自治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自治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州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自治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州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较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实有人数98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9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卫生健康委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科)、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计划生育一科)、人口监测与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科(计划生育二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药政科教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妇幼健康科、宣传科。
2020年度本年收入7602.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2.83万元,增长52.67%,主要原因是:1.2020年突发疫情各级拨付疫情资金5456.84万元;2.本年妇幼保健大楼基建未拨付款项。本年支出7380.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0.74万元,增长33.95%,主要原因是:1.2020年突发疫情各级拨付疫情资金5456.84万元,全部执行;2.本年妇幼保健大楼基建未拨付款项,无支出。
2020年度本年收入760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3.48万元,占8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29.18万元,占18.8%。
2020年度本年支出738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1万元,占12.78%;项目支出6437.28万元,占87.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73.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6.11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1.2020年突发疫情各级拨付疫情资金5456.84万元;2.本年妇幼保健大楼基建未拨付款项。财政拨款支出6095.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0.11万元,增长18.24%,主要原因是:1.2020年突发疫情各级拨付疫情资金5456.84万元,全部执行;2.本年妇幼保健大楼基建未拨付款项,无支出。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982.78万元,决算数6173.4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27.17%,主要原因是:1.2020年突发疫情各级拨付疫情资金5456.8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82.78万元,决算数6095.4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20.22%,主要原因是:1.2020年突发疫情各级拨付疫情资金5456.84万元,全部执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5.4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499 其他统战事务0.9万元;
2040399 其他国家安全支出 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25万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9万元;
2100101行政运行826.15万元;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万元;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96万元;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万元;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1.24万元;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879.94万元;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57.16万元;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2.85万元;
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10.69万元;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219.22万元;
2240108 应急救援 300万元;
2240199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2299901 其他支出30.86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3.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1.47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0.32万元,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因公出国批次和人数,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访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5万元,占98.59%,比上年增加5.92万元,增长17.50%,主要原因是:(1)受到疫情影响本单位工作量增涨,出差频率增加,车辆运行费用增加;(2)州疫情指挥部各组督导工作调用我单位车辆;(3)车辆用油价格上涨;(4)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严重老化,维修费用较高。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1.41%,比上年减少0.41万元,降低41.8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没有此项费用发生。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维护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油料费、检测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公务接待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0.32万元,决算数40.3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认真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因公出访预算。3、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油耗等支出。4、加强接待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因公出国批次和人数,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访团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认真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因公出访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39.75万元,决算数39.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油耗等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7万元,决算数0.5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0年度昌吉州卫健委(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7万元,比上年减少9.25万元,降低15.23%,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2、机构改革业务合并,减少经费支出,机构运行经费下降。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4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803.09(平方米),价值51.3万元。车辆8辆,价值186.01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完成职能业务工作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5085.847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绩效管理,自治州卫健委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二是通过加强绩效预算支出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仍存在细微差异;二是绩效监控存在监管管理层人员缺失、不到位、责任划分不明细;三是整体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层,缺乏培训及权威机构的指导性学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单位通过绩效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二是全年的预算指标能够按月下达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额度,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用经费,保障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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