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第四中学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公告公示
根据昌州财教[2019]3号文下达2019年自治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标示为扶贫项目,涉及资金15.16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地点
昌吉州第四中学。
二、建设内容
昌吉州第四中学资助春季10名,秋季93名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2019年学杂费、住宿费、校服费等。
三、资助标准
每生1430元/学年。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自治区财政资金15.16万元。
五、实施期限
2019.1.1-2019.12.31。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昌吉州第四中学 方红军
七、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致力于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教育学生成长为品德优秀、思想端正的学生。此项资金用来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学生杂费支出,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3人。
2、质量指标:资助标准100%达标。
3、时效指标:资助人数覆盖率100%,资助经费到位率100%达标。
4、成本指标:资助每生1430元/学年。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1、家庭经济负担100%有效减轻。2、惠及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受资助学生满意度达95%以上,2、受资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
八、带贫减贫机制
2019年全年享受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经费补助93人次中:有建档立卡困难学生79人次,享受低保的学生12人次,残疾学生2人次。
监督电话:0994-2345240 0994-2342718
昌吉州第四中学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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