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稽查队规格科级,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违反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标准化、质量监督、计量、生产许可证、锅容管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稽查一室、稽查二室、稽查三室、稽查四室
(三)人员编制:核定行政编制21名,领导职数3名,实有24名工作人员,其中正科10,副科2,科员12。退休人员1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收支总预算为278.3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昌吉州质量技术稽查队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技术监督稽查队收入预算为27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31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社保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关于昌吉州质量技术稽查队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技术监督稽查队支出预算为27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8.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社保费用;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技术监督稽查队基本支出预算278.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34万元,增长11.97 %。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社保费用;具体明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8万元、对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2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基本保持平衡。具体明细包括:专项业务经费50万元。
(五)2016年昌吉州技术监督稽查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78.3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2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1.4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经费增加,无法降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无减少(增加)主要原因是控制人员接待。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援疆工作开支,预计接待批10批,接待人数1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技术监督稽查队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0.9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无减少(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虽已老化,但是保养得当。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日常维护,车辆燃油费,保险费,执法用出勤。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无减少(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车辆虽已老化,但是保养得当。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35万元,增长37.31%。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要搬迁,需购买办公桌椅等用品。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5辆,价值10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价值63.5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价值42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75.18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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