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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6-03-02 19:48:25 来源:昌吉州准噶尔公安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准噶尔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州党委、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决定、决议及指示,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各业务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公安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研究辖区范围内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作出预案,制定对策。

(三)组织开展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组织、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探和基础调研工作;直接参与各类刑事、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缉毒工作;处置骚乱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监督辖区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辖区内制毒、种毒、贩毒等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吸毒人员限制、强制戒毒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

(四)依法管理辖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和管理。

(五)依法管理油田各级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油田各单位治安保卫组织建设。

(六)负责本局治安拘留人员的监管。

(七)在辖区开展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和法制宣传工作。

(八)依法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九)负责本局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制定本局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执行本局的纪检、督查、监察和审计工作,查处本局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准噶尔公安局设11个内设机构:政治处、纪检监察室(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挂警务督察大队的牌子)、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大队、消防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下设1个治安拘留所,下设4个派出所:头宫派出所、北三台派出所、五彩湾派出所、彩南派出所。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准噶尔公安局列政法专项编制86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5名(含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科级领导职数21名,治安拘留所领导职数1名,派出所职数11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准噶尔公安局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948.9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

(二)关于准噶尔公安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准噶尔公安局收入预算为194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8.96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自然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预算

(三)关于准噶尔公安局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准噶尔公安局支出预算为194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28.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自然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准噶尔公安局基本支出预算1948.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67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255.67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328.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6万元(公务接待费4.4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5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业务经费20万元。

(五)2016年准噶尔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准噶尔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8.9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49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3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准噶尔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03.75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4.45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调研、考察、检查工作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120批,接待人数720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99.3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办案及治安巡逻,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准噶尔公安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8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28.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9.67万元,上升14.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自然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1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准噶尔公安局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74167平方米,价值1011.39万元。

2.车辆38辆,价值51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6辆,价值456.91万元;执法执勤用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2辆,价值6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6.732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准噶尔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