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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村村通运维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02 11:00: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为昌吉州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州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维修配件供应、人员技术培训及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县市“村村通”技术规范的制订、方案审核及工程建设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设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1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编制

截止2015年末,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在编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我单位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3.0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09万元

(二)关于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收入预算为3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09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略有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关于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支出预算为3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略有增加;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基本支出预算3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略有增加。具体明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万元

2016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0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公用经费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1万元,2015年预算安排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16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万元,2015年预算安排保持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201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4.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基层村村通业务指导,故培训费和差旅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 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相关资产采购。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村村通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