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对外业务-医疗保健
昌吉州传染病分院是昌吉州人民医院分属机构,州医院是新疆昌吉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昌吉州医疗中心。医院是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是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的技术协作医院。
(二)内设机构
1、党群、行政职能后勤科室:
党办、院办、医教部、护理部、宣传科、人事科、财务科门诊收费入院结算处、经管科、质量管理科、审计科、网络管理中心、院感办、医保科、总务科、物资管理科、保卫科、车队、退管科、工会、团委
2、临床科室:
心内科、呼吸内科、综合内科、消化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临床心理科、中医科、康复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儿科、骨一科、骨二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肿瘤科、心胸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高压氧室)、妇科、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五官病房、皮肤科、口腔科、急诊科、急诊病房、手术室、麻醉科、放疗科、门诊部、传染病分院
3、医技科室:
检验科、放射CT科(核磁CT室)、输血科、病理科、超声科、药剂科、核医学科、设备科、供应室、健康管理科、水岸林居社区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传染病分院编制数58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传染病分院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4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9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人民医院单位支出预算为45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6.9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州人民医院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传染病分院事业单位收入预算为45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6.90万元占 100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福利增加。
(三)关于州传染病分院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传染病分院单位支出预算为45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6.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传染病分院单位基本支出预算45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工资福利支45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本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6年传染病分院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传染病分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传染病分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人民医院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院未安排财政预算车辆运营经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车辆运行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差额拨款单位,运营经费自行解决,无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医院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74900.53 平方米,价值22954.21万元。
2.车辆 16 辆,价值 442.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5 辆,价值 1395158 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其他车辆 2 辆,价值 347675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972.19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3308.34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9 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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