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天池派出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自然保护天池林业派出所为昌吉州森林公安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内设机构
无
(三)人员编制
属政法行政编制,共有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科级4人,副科级2人,科员4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天池林业派出所部门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177.45 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天池林业派出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天池林业派出所单位收入预算为17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45万元占 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整社保.调整住房公积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 。
(三)关于天池林业派出所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天池林业派出所单位支出预算为17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2.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整社保.调整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新业务增加。 。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天池林业派出所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77.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 万元,增长0.6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整社保.调整住房公积金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3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新业务增加。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专项业务经费。
(五)2016年天池林业派出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天池林业派出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77.45 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13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 29.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天池林业派出所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9.3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3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3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考察来人便餐费。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10批,接待人数35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中央八项规定以来,都是在控制范围内,吃个便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9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森林检查工作,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天池林业派出所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派车手续制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77.4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 万元,增长 0.6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整社保.调整住房公积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6.9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59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天池林业派出所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567 平方米,价值 109 万元。
2.车辆 3 辆,价值 52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价值 0 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3 辆,价值52 万元;其他车辆 0辆,价值 0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3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10 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森林公安局天池派出所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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