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了解自治州统战工作的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州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检查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3、负责联系自治州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自治州党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自治州党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自治州党委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州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代表人物和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争取、团结工作。
6、了解并反映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指导县(市)和自治州各部门、单位的统战工作;指导
有关社团、协会的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战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工作;受州党委委托,领导自治州工商联党组,指导州工商联工作;加强统战部的自身建设,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好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1、领导自治州社会主义学院开展工作。
12、承办州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州统战部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 4 个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民族宗教科、党派经济联络科、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州统战部编制数15,实有人数 15 人,其中:在职15 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1人;退休7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1 人,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州统战部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485.8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州统战部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州统战部收入预算为48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5.89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了1人,工资、津贴、社保及公积金等预算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了宗教人士培训费及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预算一致 。
(三)关于州统战部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州统战部支出预算为48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1.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了1人,工资、津贴、社保及公积金等预算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了宗教人士培训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2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预算一致 。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州统战部基本支出预算271.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02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一、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了1人,工资、津贴、社保及公积金等预算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了宗教人士培训、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6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3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预算一致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
(五)2016年州统战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州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8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3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州统战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92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72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事宜。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5批,接待人数50人。公务接待费未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2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护及运行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州统战部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0.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48元,增长18.99 %。主要原因是:一、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了1人,公用经费等预算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了宗教人士培训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州统战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 万元。
2.车辆4辆,价值15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价值 157.4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 辆,价值 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7.3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43.1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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