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环境监测站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昌吉州环境监测站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专项环境,污染源
监测,环境监测科研、服务、人员培训、技术交流、环境监测网运行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技术科、水质分析科、大气科、污调科、准东分站、应急监测科、生态验收科、辐射环境监测科、质控科。
(三)人员编制
列编59人,实有在职人数59人,退休7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环境监测站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687.27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87.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
支出预算包括:节能环保支出687.27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环境监测站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环境监测站收入预算为68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7.27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07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昌吉州环境监测站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环境监测站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环境监测站支出预算为68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87.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昌吉州环境监测站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环境监测站基本支出预算687.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07万元,下降17.72%。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具体明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4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昌吉州环境监测站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6年昌吉州环境监测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环境监测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7.27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5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 9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环境监测站“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5.95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2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预算没有安排业务接待费。(详见附表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25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2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业务接待。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30批,接待人数250人。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预算没有安排业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4.70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业务用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昌吉州环境监测站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5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安排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 压减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1.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98 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8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环境监测站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588.79平方米,价值70.33 万元。
2.车辆5 辆,价值12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价值 83.7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 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2辆,价值 43.71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12.5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778.76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上一篇: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
下一篇: 昌吉州督查室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