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自治州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全州规划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州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组织、指导编制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以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指导边境口岸的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全州各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权限内城市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核准工作。
(3)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核发建设用地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4)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推动规划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乙级、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和规划设计单位的验证工作。
(5)负责组织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督管理,负责自治州城乡规划的行政执法管理,查处各县市城乡规划的重大违法建设项目及违法案件,受理城乡规划行政复议案件。
(6)负责组织、指导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城建档案资料管理。
(7)参与自治州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8)负责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建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9)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规划管理科
3、规划稽查科
4、村镇规划管理科
5、园区规划管理科
6、规划执法科
(三)人员编制
截止至2016年年末,实有编制数22个。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州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16.6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1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
支出预算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16.63万元。
(二)关于州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收入预算为31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万元占 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支出预算为31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经费;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项目。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基本支出预算31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6.7万元,增加38.5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经费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25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项目。
(五)2016年州城乡规划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6.6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27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州城乡规划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62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持平(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44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无。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上级建设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计接待批次8批,接待人数56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8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有数无变化。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有数无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1万元,下降30.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1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92.03万元。
1.房屋0平方米,价0 万元。
2.车辆2辆,价值5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55.5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36.5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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