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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02 10:20: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职责任务:为昌吉州提供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负责全州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州范围内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管理。造价站的主要工作项目: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工程标准、规范和各类定额指标;负责补充和制订地方标准和各类地方定额;编制昌吉地区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发布州内调价指数;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拟定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在自治州范围内的实施执行情况;负责全州各种工程预算定额的解释仲裁工作;负责编制、审查招投标的标底,有偿接受预决算、造价鉴定等委托;负责投标控制价的审核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前期经济论证、概预算审查、审定取费类别及工程决算和重点项目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审查;负责管理、规范和监督州内注册造价机构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年检工作;承担外来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准入登记和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单位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7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0人;退休0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0人;离休0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0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09.07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109.07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收入预算为1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07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经费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支出预算为10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基本支出预算10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34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9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五)2016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1.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19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0.09万元(详见附表【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自治区及各县市工作交流、会议、培训、兄弟单位业务交流学习等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09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0.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自治区及各县市工作交流、会议、培训、兄弟单位业务交流学习等,预计接待批次3批,接待人数12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0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昌吉州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未安排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昌吉州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34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级所属机关合署办公,无自有房产。

2.车辆1 辆,价值3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33.55 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0.38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造价站20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