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州政资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合并后,以前单一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扩大为集行政审批、工程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产权交易等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服务工作,负责大厅设施和场所服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政务服务信息;负责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化的设施和场所服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并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库,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负责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对发现的场内交易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矿业权及产权交易服务科、纪检监察室(派驻)和信息科7个科室。
(三)人员编制
1、州政资局2016年3月实有在编人数27人;编制人数30人:
其中参公编制13名,事业编制17名。
2、在职人员构成情况:县处级正职2名,县处级副职2名。副高级2名。科级正职4名(其中:八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科级副职2名(其中: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科员1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8名)。工勤岗2名(参公1名,事业编制1名)。无离退休人员。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州政资局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15.9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州政资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州政资局收入预算为31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2.91万元占95.8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0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人员增加,相应的社保、工资福利、公务经费等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0 。
(三)关于*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我单位支出预算为31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02.91万元,53.0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人员增加,相应的社保、工资福利、公务经费等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3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州政资局基本支出预算302.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06万元,增长21.24 %。主要原因是:调资及人员增加,相应的社保、工资福利、公务经费等增加。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235.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3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16年州政资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2.9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3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州政资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42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4.28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严控制,合理安排,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5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0.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其他地区业务往来单位。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10批,接待人数110人。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的原因是部门行业经验交流需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87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4.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油费、过路费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州政资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评标专家接送项目用车一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严控制,合理安排,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2.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06万元,增长21.24 %。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调资及人员增加,相应的社保、工资福利、公务经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州政资局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 万元。
2.车辆4辆,价值9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价值68.0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1 辆,价值29.81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68.32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399.89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政资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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