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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02 12:05:4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交通运输局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自治州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自治州运输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2)组织领导自治州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3)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自治州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秩序。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4)承担自治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

5)负责并指导自治州交通行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交通行业价格、税收及有关方面的经济政策。

6)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自治州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培训、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8)负责自治州交通战备工作和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公路科、财务审计科、运输科、安全生产监督(法规科),下设有自治州交通战备办公室、昌吉州路政稽查所、州城乡客运管理处三个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7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593.45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9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

支出预算包括:交通运输支出593.45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单位收入预算为59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3.45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5.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增加,按人员上涨比例计算使预算安排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基金预算

(三)关于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单位支出预算为59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87.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5.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增加,按人员上涨比例计算使预算安排增加项目支出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战备每年按照相关文件申请6万元经费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单位基本支出预算587.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5.22万元,增长49.12%。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增加,按人员上涨比例计算使预算安排增加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39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1、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8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交通战备经费按照文件要求每年可申请6万元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交通战备经费6万元。

(五)2016年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7.4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5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6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81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1.26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使开支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45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0.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指导检查工作安排就餐。2016年预计接待批次20批,接待人数100人。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增加,按人员上涨比例计算使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36万元,比2015年预算安排增加1.22万元。主要用于赴各县(市)公路项目检查、安全检查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增加,按人员上涨比例计算使公共车辆维护费预算安排增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09万元,增长14.86%。主要原因2016年度人员增加,按人员上涨比例计算预算安排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2271.69平方米,价值2816236.8万元。

2.车辆8辆,价值37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价值223.06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1辆,价值15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215.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364616.09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新2016年昌吉州交通局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