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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党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0:40:1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4〕3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党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的信访工作。
    2、总结、推广各县市、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代表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4、分析研究自治州信访工作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提出有关信访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5、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案,会同处理疑难信访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6、协调处理跨县市、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州直各县市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
    7、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负责全州信访业务指导工作,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加强、指导全州信访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

8、承担自治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是常工作;负责全州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排查调查工作机制,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动态,负责对涉及全州有关行业、系统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督办。

9、承担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信访事项。

(二)内设机构

部(局)内设办公室、来访接待科、来信办理科、督查办案科、宣传信息科。

(三)人员编制

州信访局编制数14人,实有在职人数15人,退休人员4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党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收入预算2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4.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州党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支出预算2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6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 州党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