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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团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2:36: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团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自治州团委在自治州党委和区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领导全州共青团的工作;领导州青学联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州性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2、参与全州青少年法规制度的宣传、实施等工作,负责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物。

3、组织全州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完成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区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指导全州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6、指导全州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以及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7、负责全州青年统战工作;做好与区外青少年的友好交流合作。

8、组织实施全州“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9、指导州、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

10、承办州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团委内设团委办公室、少工委办公室、青学联秘书处。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团委行政编制人数为10人、工勤编制为1人,在职人数为7人,退休人数为1人。车辆编制数为2辆,实有2辆小汽车。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共计:94.6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2.6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拨款22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94.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2万元,共计支出94.68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0.3万元。

附件:昌吉州团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