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农机监理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所辖区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同各县(市)组织调查研究,定期分析所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及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检验、考核、核发驾驶证、号牌、行驶证和在田间、场院、乡村道路上作业的安全及技术状态的监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年检年审、季节性检查和其它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检查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纠正违章;
6、负责处理发生在乡村道路以及农村的其它场所农机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接受申请复议;
7、依照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农机监理规费收取和上缴、下返工作,监督检查本辖区农机监理规费和违章处罚规定的执行情况;
8、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考核;
9、负责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农机事故的技术档案管理和农机事故的统计报表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农机监理所设置十三个岗位:所长岗位、副所长岗位、业务室主任岗位、会计岗位、出纳岗位、驾驶员管理岗位、拖拉机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 监理综合业务岗位、安全检查岗位、事故处理岗位、管理员岗位、考试员岗位。
(三)人员编制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机安全监理所,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
二、农机监理所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州农机监理所财政预算资金核定18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8万元。
三、农机监理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州农机监理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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