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供销社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州供销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
2、负责有关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有关农村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推进有关农村流通现代化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全州现代农业流通网络建设工作。
3、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的组织协调和经营管理;负责棉花、化肥、农药、边销茶等重要物资的全州级储备工作。
4、行使州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控股和参股企业进行监管。
5、负责对全州供销社系统指导、协调等行业管理工作;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社办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州供销社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供销社系统干部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7、代表全州供销社参加全国总社和自治区供销社的有关活动,组织指导全州供销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事宜。
8、承办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5个:
1、行政办公室
2、监事会办公室
3、综合业务科
4、合作经济指导科
5、财务统计科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列行政编制20名,其中: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16名。现实有在职人员20人。离休3人,退休20人,遗属2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5年财政下达预算316.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16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下达“三公”经费预算为4.48万元。其中:
(一) 因公出国(境)预算为零。
(二)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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