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农机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农机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法规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2、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重大技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 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 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项目。
3、负责全州农机行业的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攻关项目的初审、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机科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4、负责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活动的管理;对专门的农业机械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依法实行资格管理。
5、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各类农机专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6、 负责本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对农机销售市场、维修市场、作业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农业机械维修质量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
7、负责农业机械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
8、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规定,定期对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进行检验。指导全州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实行强制报废。
9、负责拟定农机行业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规划,指导农机学校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的宣传工作。
10、完成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农机局设置四个科(室):办公室、业务科、科教科、市场监管科
(三)人员编制
州农机局核定编制13人,实有干部13人,其中:县级领导5人(县处级正职2人、正处级调研员1人、县处级副职1人,副处级调研员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州农机局财政预算资金核定240.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0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7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州农机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中: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
州农机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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