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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粮食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2:49:0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粮食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昌吉州粮食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粮食法规、政策措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以及粮食行业管理办法。

   2、制定自治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进出口、储备中长期规划、年度收支计划;提出全州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县(市)布局意见;汇编全州粮油综合统计年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治州粮食应急预案,建立自治州粮食监测预警机制。

   3、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认真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政策和顺价销售政策;指导全州订购粮油、储备粮油收购任务的实施及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的协调工作,负责军队粮油、救灾、农村缺粮人口和以粮代赈的粮油供应工作;保障军需民用和各种紧急特殊用粮。

   4、管理地方储备粮油,监督检查自治州周转粮油的储存安全,核拨费用和利息及超储备费用补贴以及军供粮油补贴。

   5、会同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自治州粮油质量的监督。

   6、负责自治州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对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全州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家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自治州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7、提出全州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布局的建议,会同工商部门规范粮食交易行为。

   8、指导自治州粮食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汇编各类粮食统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有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并参与管理;参与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和消化工作。

   9、负责编制自治州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管理程序对粮油基建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

   10、督促、指导自治州粮食企业改革、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

   11、参与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粮油作物;逐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

   12、贯彻执行自治区粮食系统职工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自治州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指导协调粮食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4个)

    1、办公室(法规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文秘档案、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及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机关党建、理论学习和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会务接待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州的贯彻实施意见;指导全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自治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实施全州粮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全州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市场调控科

   提出全州粮食总量平衡、粮食流通及中长期规划、年度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州粮食流通产业规划及种植业结构调整布局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粮食定购任务和粮食储备收购计划的实施;负责救灾、农村缺粮人口的粮油供应工作,保障军需民用和各种紧急、特殊用粮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州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供求形势进行监测和预警分析;指导粮油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负责全州粮油收购、销售等经营台账的建立和统计,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3、产业指导科

   研究制定全州粮食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粮食行业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交流与合作,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方储备粮油,指导粮油仓储企业的仓储管理、科学保粮、防治检测、推陈储新和出入库管理;负责编制全州粮食仓储设施基本建设规划;负责全州粮油储存、加工等经营台账的建立和统计工作。

   4、财务审计科

   指导全州粮食财税和信贷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全州粮食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对粮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审计;对军粮供应站的经营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州粮食风险基金,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政策性粮油各项补贴的核拨和使用情况;参与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和消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测全州粮油价格;督促指导全州粮食企业改革、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汇编全州粮食行业财务报表,编制行政经费收支预、决算。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粮食局机构规格为正县级,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3名。2014年底,实有在职人员16名。

   昌吉州粮食局有3个直属单位:州军粮管理办公室、州粮食监察大队、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财务均未独立核算,与州粮食局持同一预算款项。所以2014年底实有在职人员30名、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40名、财政供养离休老干部遗孀2名。

二、昌吉州粮食局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情况(3个)

(一)昌吉州军粮供应管理办公室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发[1996]50号文件、国粮[1994]224号文件,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军粮供应政策;统一筹措全州军供小麦粉,协调军需粮源;对全州军粮供应网点进行规划、调整、维修改造;对军粮财务实施管理、审计和监督;按时核拨、决算军粮差价补贴款;汇总上报季度军粮出库差价报单及各类报表等;抓好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军粮供应网点开展军粮供应优质服务活动。

2、内设机构:无

3、人员编制

州军粮供应管理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非独立核算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列事业编制7名,2014年底实有在职人员6人。

(二)昌吉州粮食监察大队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全州粮食经营活动实行监督检查,行使粮食处罚权。在规范面粉市场、放心粮油工程、定向销售督查和粮食库存检查、油脂库存检查以及夏粮收购、油料收购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内设机构:无

3、人员编制

州粮食监察大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非独立核算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列事业编制4名,2014年底实有在职人员3人。

(三)昌吉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制订昌吉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监测计划;承担储备粮及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例行监测、质量监督抽查与普查工作;开展收获粮食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监测,提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监管对象,以及粮食收购质量控制、昌吉州粮食出库必检项目与强制检验的政策建议;协助开展对粮食经营者履行粮食质量安全责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与技术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减少产后粮食损失;承担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粮食的出库检验工作;承担粮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与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接受委托、仲裁等检验工作;收集、报送昌吉州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开展有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设备等技术研究,承担国家、行业和地方粮油标准的制修订及验证工作;开展有关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

2、内设机构:无

3、人员编制

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列事业编制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2014年底实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5人。

三、昌吉州粮食局直属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情况(2个)

(一)州粮食局驻五家渠分局

1、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地方储备粮油的安全;依法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生产、储存、加工、运输等质量;对涉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类粮食经营者经营台帐。汇编各类粮食统计报表;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检查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管理好所属国有资产,妥善处理改制后的遗留问题。

2、内设机构:无

3、人员编制

州粮食局驻五家渠分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独立核算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列事业编制7名,2014年底实有在职人员7人。

(二)五家渠军粮供应站

1、主要职能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6〕50号文件,保障辖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军粮供应任务。

2、内设机构:无

3、人员编制

五家渠军粮供应站,经费形式为独立核算财政定项补助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列事业编制5名,2014年底实有在职人员4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昌吉州粮食局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03.6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3.60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合计553.6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0.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7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86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粮油专项管理业务经费支出合计50万元: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6万元、放心粮油进农村工作经费4万元、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20万元、主食产业化发展工作经费20万元。

2、昌吉州粮食局驻五家渠分局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01.3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1.34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合计392.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0.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7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2.96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粮油专项管理业务经费支出合计9万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固定粮情调查工作经费6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

3、五家渠军粮供应站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0.3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36万元。其中:

事业运行,基本支出合计40.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9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4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情况

(一)昌吉州粮食局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未安排。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5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地州调研指导、考察、检查等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二)昌吉州粮食局驻五家渠分局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未安排。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1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地州调研指导、检查、考察等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三)五家渠军粮供应站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未安排。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粮食局

 

 

附件-州粮食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