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搜本站
搜索
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2:03: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州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章制度,拟订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和保障的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州级机关各部门及县市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分类指导州级机关各部门及县市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代管州直党群系统、州直政府系统有关部门的财务预决算、收支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

4、负责州级机关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州级机关“四套班子”办公楼和州政府综合办公大楼房产、附属房产的使用、分配和综合管理;负责干部宿舍等有关房产的产权、产籍和使用管理及修缮维护管理。

5、负责州级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治州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6、拟定自治州内宾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接待服务标准;负责来州领导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州重大活动和召开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州级机关各部门及县市政务接待工作。

7、负责州级机关“四套班子”办公楼、州政府综合办公楼和州科技馆大楼的内部环境卫生、庭院绿化、公用设施管理等工作。

8、承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共五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管理科、房产基建科、资产管理科、节能科。

(三)人员编制

截至2014年年末,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有在职人数17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昌吉州《关于下达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收入预算为242.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2.6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4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2.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3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1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1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3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