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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2:00:3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农业执法支队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种子管理工作: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对种子生产秩序、种子经营市场、种子质量进行依法监督检验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协助查处辖区内植物新品种的侵权行为;

(2)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农药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3)负责对本辖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对本辖区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对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

(7)指导县市农业执法。

(8)负责全州农作物种子繁育体系建设。

(9)参与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设办公室、种子管理科、综合执法科、农药肥料科等四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昌吉州种子管理站),机构规格为副县级,人员编制16名(其中工勤岗1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4名,退休人员13名。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11.11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1.11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1.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3.49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13.61万元。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8万元

(五)执法监管项目经费1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昌吉州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