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朝觐事务,宗教场所管理,清真食品管理,民族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少数民族古籍办,创建办
(三)人员编制
公务员编制14人,事业编制8人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基本支出35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71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共计支出412.64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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