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科技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科教兴州”战略,拟订自治州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科技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县市、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动科技兴行业、科技兴县市、科技兴乡镇的工作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分析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高自治州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自治州的科技进步和科技事业发展。
2、组织拟订推进自治州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自治州各县市、园区、州直有关部门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加强自治州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3、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自治州本级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经费、科技专项资金的预算及其使用的动态管理,合理配置相应的科技经费;会同有关部门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活动的调控。
4、指导自治州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及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参与有关部门州级拔尖人才和科技副职的管理及科普工作。
6、负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7、管理国家和自治区在昌吉州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
8、组织州内外重大科技交流与合作。
9、负责自治州自然科学和软科学应用技术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成果推广、科技保密工作。
10、指导自治州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11、负责自治州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工作。
12、负责自治州科教兴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自治州科教兴州领导小组重大决定的贯彻落实,组织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自治州科技创先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13、负责自治州专家顾问团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自治州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行重大决策的高层调研、咨询、论证活动;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工业科、农村科4个行政科室,设自治州科教兴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顾问团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农业园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个事业科室。
(三)人员编制
机关编制总数20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6人,机关后勤2人。设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2015年州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060101款科学技术管理行政运行经费259.52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2015年预算支出总额预计为25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48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州科技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8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1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检查、考察、调研指导工作时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科技项目检查验收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项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昌吉州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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