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州人大常委会主要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一府两院”个别组成人员的任免;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内设机构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综合办事机构,下设5个科,秘书科,老干人事科,行政管理科(挂接待联络处的牌子),信访科。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科,财经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科,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科,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科,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科。
(三)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52人,实际在职48人。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上半年财政预算收入1078.3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万元,基本支出950.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85.02万元,公共经费支出8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6.28万元,)。合计支出1078.38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附件:72附件:州人大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
上一篇: 昌吉州人防办2015年...
下一篇: 2015年昌吉州本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