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昌州机编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昌吉州药品检验所更名为“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同时挂“昌吉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昌吉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中心”的牌子。
由此我所承担着三个单位的职能及工作职责,其中:承担自治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部分一类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承担上级主管局下达的药品抽验任务;接受委托检验和提供药检技术服务;承担自治州保健食品的注册检验工作;承担上级主管局下达的保健食品质量分析评价工作和食品安全评价检测任务,为食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数据;承担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生物性能监测工作;承担全州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审核、上报,指导各县(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教育培训;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专业咨询;承办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等等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业务科、化学室、食保科、中药室、生测室、不良反应中心
(三)人员编制:现有人员编制23个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5年度财政安排预算总收入258.04万元,2015年度预算总支出258.04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工资福利支出184.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万元,专项业务(药品)经费11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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