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常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自治州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时向自治州党委反映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制订或参与制订自治州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2. 协助各级党委和组织部抓好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老干部政治学习、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
3. 调查研究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
4. 组织引导老干部和各级老年组织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总结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协助解决老干部发挥作用中出现的问题。
5. 负责全州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跨省、跨地区安置及老干部信访工作。
6. 指导全州各老年群团组织开展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7. 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现实作用,宣传老干部工作的经验等。
8. 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休干部及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办公室、离退休科、关工委和活动中心。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1人(参公),机关后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员 16人,离休人员 11 人,退休人员 45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下达的2015年本级预算指标,昌吉州党委老干部局收入预算为740.22万元。
。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老干部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40.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4.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7.12万元,项目支出225.4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万元。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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