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文化馆201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文化馆职能是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促进文化艺术繁荣;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研究、指导、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群众文化活艺术场所的提供与管理;文化艺术的推广与普及;相关产业经营。其肩负着组织、辅导、研究、指导全州社会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业务1部(文艺)、业务2部(美术、摄像摄影)、调研室、非遗保护研究中心和行政办公室。业务内容有:舞蹈、戏曲、音乐、美术、书法、摄像、摄影、文学创作、群文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收集整理等。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文化馆是公益性一类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9人,现有群文研究馆员1人、副研究馆员6人、群文馆员11人,工勤1人。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231.75万元,财政预算总支出231.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41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出国(境)费用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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