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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0:09: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自治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自治州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自治州与各县(市)、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制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承担自治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自治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自治州级和全州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完善自治州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税收法规草案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减免税规定和对自治州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自治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自治州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自治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自治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6、负责制定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和执行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自治州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7、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开展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
    8、参与拟定自治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自治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自治州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9、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自治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1、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自治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昌吉州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局机关内设的16个行政科室,单设昌吉州农业综合开办公室、昌吉州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昌吉州乡镇财政管理局、昌吉州财政票据管理中心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昌吉州财政基建投资审核中心、昌吉州财政信息网络中心、昌吉州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昌吉州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财政局编制人数87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3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8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6人。财政局实有在职人数86人,其中:行政在职3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40人,事业在职15人。退休人员30人。
  二、财政局机关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昌吉州《关于下达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昌吉州财政局安排收入预算为134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45.4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4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53.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92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053.46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707.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17万元。
  三、州财政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5年州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7.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201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1.6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厅、各省财政系统援疆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6.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财政政策调研、财政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督导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州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