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培养少年儿童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竞赛与训练部
(三)人员编制
体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体育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3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6.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02万元,在职人员津补贴19.6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0.83万元,养老保险4.91万元,失业保险0.32万元,医疗保险6.58万元,生育保险0.16万元,工伤保险0.16万元,伙食补助费(维稳)8.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41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水电费2万,邮电费0.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8.71万元,职工住宅取暖费0.61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3万元,办公设施维修费30.9万元,培训费0.23万,工会经费0.3万元,福利费0.69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费0.07元,基层党组织活动费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89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津补贴2.23万元,助学金160元,独生子女奖励金0.17万元,住房公积金4.26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拨付并开支接待费、车辆运行相关费用。
附件: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育学校(体育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附件: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预算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04表)
5、按资金来源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23表)
6、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昌吉州少年儿童重点业余体育学校(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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