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水利局重建处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库和专家库的建立与动态(更新)管理,负责组织前期各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的州级技术审查;负责指导、管理全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生产;负责指导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和落实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规、强制性条文及相关制度;负责全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技术把关;负责组织对全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导(截)流方案的技术审查,驻场对开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及质量检测计划的核查;规范施工质量检测工作;参与我州水利工程建设中重大或复杂技术问题的咨询与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指导或组织全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概算调整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各类安全鉴定报告、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的编制;负责指导各项法人验收和专项验收,及时组织完成竣工验收的技术准备工作;负责指导我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对我州重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项目管理科、督查科、安检科,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
(三)机构规格、人员编制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17名,领导职数4名(书记1名,处长1名,副处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昌吉州水利局重建处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2.97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52.97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预算支出152.9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61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9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昌吉州水利局重建处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1.32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为0.82万元,业务招待费为0.5万元。
附件:昌吉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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