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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法学会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2:03:4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法学会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自治州法学会的日常工作,参与指导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组织、推动各种形式的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协调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开展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外法学交流计划,组织开展同国内省市区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3、组织会员参与自治州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单行条例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

4、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联系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团体会员工作;组织会员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主办法制、法学刊物,编辑法学资料。

(二)内设机构:

州法学会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事业编制6名。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州法学会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2.55万元。

州法学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93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4.1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万元;

(四)项目支出2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法学会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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