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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治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7-25 17:50:5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15年7月22日在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周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自治州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自治州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自治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自治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0,320万元,完成预算972,000的102.91%,比上年同期增收186,915万元,增长22.98%;上级补助收入951,96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201万元,调入资金18,894 万元(主要是各县市收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额度结余资金以及清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11,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41,090万元,完成预算数1,260,981万元的153.93%,比上年增支252,943万元,增长14.98%;上解支出30,7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71,826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年终结余39,556万元,减结转下年使用数38,261万元,净结余1,295万元。

(二)自治州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自治州基金收入完成509,187万元,完成预算数300,000万元的169.73%,比上年增收20,763万元,增长4.25%,加上年结余64,3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780万元,基金收入总计589,289万元。基金支出553,845万元,完成预算数300,000万元的184.62%,比上年增支22,511万元,增长4.24%;加上解支出2,396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上解自治区部分),基金支出总计556,2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3,048万元。

(三)自治州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财政收入总计2,600,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320万元,基金收入509,1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7,747万元,上年结余104,523万元,调入资金18,894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528,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1,090万元,基金支出553,8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13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2,60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1,309万元,净结余为1,295万元。

二、自治州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675万元,完成预算数27,900万元的117.11%,比上年同期增收3,734万元,增长12.90%;州本级和县市(农业园区)实行分税制本级收入完成26,931万元,完成预算数29,300万元的91.91%;自治区补助收入222,17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8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339万元,调入资金300万元(主要是生育保险基金应列支费用缴回国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完成317,217万元,完成预算数193,905万元的163.59%,比上年同期增收34,710万元,增长12.2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9,893万元,为预算数192,563万元的150.54%,比上年同期增支33,835万元,增长13.21%。分主要项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73万元,为预算数的106.02%,较上年同期减支2,182万元,减少6.3%,主要是中央、自治区压缩了对州本级的专项资金补助额度。 

(2)公共安全支出21,718万元,为预算数的99.62%,较上年同期增支1,151万元,增长5.6%,主要是中央、自治区较上年新增下达政法基建投资项目资金。

(3)教育支出43,087万元,为预算数的105.32%,较上年同期增支1,561万元,增长3.76%,主要是新增安排州市党校迁址共建项目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7,119万元,为预算数的412.7%,较上年同期增支419万元,增长6.25%,主要按照州党委、人民政府两动奖励政策新增支出科技奖励资金。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61万元,为预算数的136.91%,较上年同期增支1,316万元,增长11.2%,主要是新增支出自治区第八届民运会专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1万元,为预算数的165.67%,较上年同期增支3,843万元,增长24.05%,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的增加,二是将中央、自治区补助就业资金拨入社保专户后,由专户拨给县市,但在州本级列支增加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24,278万元,为预算数116.58%,较上年同期增支1,452万元,增长6.36%。主要一是原计划生育支出科目转列此科目增加支出,二是中央自治区加大了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

(8)环境保护支出5,867万元,为预算数的136.44%,较上年同期增支1,763万元,增长42.96%,主要是:一是新增支出“蓝天行动、智慧环保”项目支出,二是自治区补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拨入农业专户,通过专户按照报账制拨付县市,但在州本级列支增加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97万元,为预算数的57.43%,较上年同期减支6,756万元,减少74.63%,主要今年将安排的头屯河沿岸整治经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补助资金按实际支出项目列入其他科目。

(10)农林水事务支出65,955万元,为预算数的302.75%,较上年同期增支20,980万元,增长46.65%,主要是中央、自治区加大了对农林水事务的专项补助力度(州本级报账制管理)。

(11)交通运输支出11,546万元,为预算数的721.63%,较上年同期增支10,654万元,增长1194.39%。主要原因是今年自治区新增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1,373万元,为预算数89.23%,较上年同期减支4366万元,减少27.74%,主要是中央、自治区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术创新基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13)其他支出2,758万元,为预算数的237.15%,较上年同期增支396万元,增长16.77%,主要是中央、自治区增加了列“其他支出”科目的补助金额。

 3.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75万元,州本级和县市(农业园区)实行分税制本级收入完成26,9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17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8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339万元,收入总计317,217万元。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8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04万元,支出总计292,697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滚存结余24,520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23,899万元,净结余621万元。

(二)州本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基金收入6,828万元,完成预算数4,300万元的158.79%,比上年同期增收2,961万元,增长76.57%。

2、基金支出24,841万元,完成预算数4,300万元的577.7%,比上年同期减支4,549万元,减少15.48%,主要是自治区补助国土部门基本农田项目整理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和自治区补助参加自治区第十三届全运会资金。

3、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4,5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298万元,收入总计40,723万元。基金支出24,8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5,672万元。

三、2014年自治区优惠财力补助收支情况

2014年自治区给予的乌昌优惠财力总额为228,754万元,较2013年的197,188万元增加31,566万元,昌吉州分得99,090万元,占43.32%,较上年92,837万元增加6,253万元,分配昌吉州部分主要用于:1.新型工业化建设资金补助7,000万元;2.安排扶持木垒县及23个贫困村发展专项资金4,300万元;3.安排东三县体制补助部分4,259万元;4.头屯河环境治理5,000万元;5、安全生产和蓝天行动经费4,500万元;6.州本级预算基本支出部分74,031万元。

四、2014年自治州“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全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361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636万元,下降13.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1.5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63.38万元,增长131.6%,增长原因是:一是州直相关部门参加国家、自治区主办的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增加;二是自治州落实重点工作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进行了外出考察;公务接待经费3437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358万元,下降28.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5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39.38万元,下降1.15%;公务用车购置费1857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202万元,下降39.29%。

五、2014年自治州政府性债务情况

审计部门审计确定的2013年6月底全州政府性债务总额为109.62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6.76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73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13亿元。

去年底,按照中央、自治区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的要求,经核实,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州政府性债务总额为141.82亿元(较2013年6月底增加32.2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19.49亿元(较2013年6月底增加22.73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64亿元(较2013年6月底增加2.91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2.69亿元(较2013年6月底增加6.56亿元)。

总体来看,我州政府性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安全可控。以2014年全州地方综合财力计算(不含专项补助),我州2014年末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分别为:13.35%、49.94%、14.57%;按照州人民政府下发的《自治州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昌州政发【2011】89号)安全线规定比例,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均在警戒线之内。

从资金投向上来看,全州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城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较多,较好地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但也有一部分用于了形象工程,造成了资金浪费。

六、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部分县市偿债压力较大,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㈠强化增收节支,确保预算平稳运行。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在全州范围内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确保应收尽收。加强收入质量管理,严禁违规增加收入,着力防止虚收空转。加强收入缴库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规范支出行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预算单位用款行为。

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围绕民生工程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抚恤和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住房保障、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维稳经费和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优先安排,重点解决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特别是加强惠农资金管理,维护群众利益。

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积极贯彻新的《预算法》,完善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预算编制体系。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断完善会议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州党委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诚恳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不断推进各项改革,为自治州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建设“五个昌吉”,开创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附:2014年昌吉回族自治州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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